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、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、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,都曾是一方风云人物,但最终走向腐败。究其根本原因,在于疏于防范,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深渊。如何才能有效预防交通系统的腐败现象呢?笔者认为应从教育、制度和监督三个环节着手。 一是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。教育是基础。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,让领导干部自己管住自己,从思想上同腐败划清界限,这是预防腐败的第一道防线,也是最有效和最根本的防线。首先要不断加强“廉政建设”方面的教育,特别是要用身边的正反典型案例进行示范和警示。其次要加强权力观教育,让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认识到手中的权力,都是人民赋予的,要慎用权力、用好权力,严于律己。第三要强化服务意识,要让基层群众满意、让管理对象满意。 二是要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。制度是保证。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,让反腐败斗争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,这是防治腐败的一道重要屏障。交通系统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,进一步完善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。如,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,明确交通系统各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,选拔培养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;根据交通管理工作条例,进一步明确执法管理人员的操作程序,规范公务人员行为;根据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,强化交通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、组织和作风建设。 三是要切实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。监督是关键。 通过坚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,确保制度的约束性和严肃性。各级交通系统应从自身实际出发,制定出适合自己的监督和约束机制,做到既完善上下级之间的监督,又加强同级(行)间的相互监督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,并依法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、公示。对交通系统干部实行一岗双责,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,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。同时,坚持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、民主生活会、重大事项报告、述职述廉、诫勉谈话、廉政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程序到位。相关的执法监管部门还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,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,并根据责任大小及其问题的性质和程度,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。交通日常工作中,每年可重点突出一至两个项目,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整治,如治理公路“三乱”(乱设站、乱收费、乱罚款)、财务专项检查及反商业贿赂工作等。 2008年是实施交通“十一五”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,开展反腐败斗争意义重大。新形势、新任务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。我们要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,按照改革创新、惩防并举、统筹推进、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,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,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反对腐败、提倡廉洁的意识形态,严格预防、严格要求、严格监督、严格管理,建立起有交通系统特色的反腐败体系。 |